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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7月14日消息 7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领事保护与协助有关情况。
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外交部副部长邓励在吹风会上表示,当前,越来越多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国门,这也对领事保护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海外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类安全风险更加多元。《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领事保护工作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领事保护工作水平。外交部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持续加强海外安保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好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邓励指出,《条例》是长期以来开展领事保护工作实践,以及制度化建设的总结和提炼,这也是第一部针对海外中国公民与机构安全和权益保护的行政法规,将提高依法开展领事保护与协助的能力。《条例》出台后,外交部积极落实,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监督和统筹指导。一方面指导驻外使领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大人员、机构的经费保障。鼓励保险公司、紧急救援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安保公司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领事保护工作。
二是夯实信息建设。指导驻外使领馆做好驻在国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统计,引导已在国外和计划出国的中国公民在“中国领事”APP平台上预先登记基本信息,以便在遇到紧急事态时,能够及时得到领事保护与协助。希望广大公民提高安全意识手机不翻墙上脸书,出国前自觉、主动在“中国领事”APP上登记信息。
三是强化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持续关注全球安全形势变化,动态更新各国安全风险等级,在这方面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提供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
四是加强宣传普法和教育引导。推动《条例》尽快走进百姓家,引导人民群众准确看待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牢固树立自己是“海外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不断提高海外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指导驻外使领馆做好驻在国中国公民和机构的统计,引导已在国外和计划出国的中国公民在“中国领事”APP平台上预先登记基本信息,以便在遇到紧急事态时,能够及时得到领事保护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