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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省法院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专项活动,旨在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治本工作,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为让更多学生接触到优质法治教育资源,通过征求不同年龄段学生的需求,法治副校长们录制了一批典型案例教学课件,并在教育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名师空中课堂平台展播。
青春是美好的,青春是躁动的。身处青春期的同学们,不仅会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和挑战,还面临着“成长的烦扰”: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如何识别不良行为,避免不良行为影响,如何运用法律思维预防校园欺凌等等。
来自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助理王梓岳,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从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多发案例出发,介绍了参与打架斗殴、伤害他人、校园欺凌等青少年群体易发的行为,生动普及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知识。
刘某某与李某因在上学期间发生矛盾而互相不满,便在电话中相约打架,双方见面后发生斗殴,过程中,刘某某将李某的两个同伴捅伤,经法医鉴定,均构成重伤。最后,涉案人员均被判刑。
被告人杨某未满18岁,某年2月间,先后三次在公园、迪吧等场所无故殴打他人,并致一人轻微伤。3月,在某网咖内及楼梯转台处,杨某和同伴因琐事与石某等人打架,杨某持匕首将石某捅伤。经法医鉴定,石某构成重伤。被告人杨某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孙某趁着别人家里没人,翻墙头进入他人房屋,偷了两罐八宝粥。首次偷窃未被发现,孙某再次通过翻墙头进入他人房屋,偷窃两个电瓶,期间因看到有人出入,孙某将电瓶扔在屋顶后逃跑。因被告人孙某入户盗窃,依法构成盗窃罪,被判处刑罚。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非遥不可及,如果任由不良行为发展,极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希望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同学友好相处,远离不良行为,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来自南通通州法院的李金萍法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普及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如果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校园欺凌不是普通的嬉戏打闹,可能涉及的罪名: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
僻静的角落、厕所等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最好结伴而行;不要携带太多钱或贵重物品在身上,不要公开显露财物。
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冷漠的大多数。在确保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为受欺凌者提供帮助,必要时候报警。
做遵纪守法的家长,以身作则,给予孩子足够的关心用了翻墙器后电脑断网,教会孩子正确管理情绪、疏解压力,不鼓励以暴制暴。
做恰如其分的家长,对于普通的嬉戏打闹,不要过度反应,通过全面了解整个事件的过程,帮孩子分析原因,作出适当的反应。
青春是一场修行。这场修行中,希望同学们,不以逆反为名肆意妄为,不断自我审视、加强自律;不要听从别人的教唆、盲目从众跟风,而要顺从内心的善良,去学习、去成长,做一个全方位发展、人格健全、善良从容的人;和父母、老师、同学多沟通,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共同度过充满考验和挑战的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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