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脑翻墙回国
7月27日20时左右,作为江苏电信用户,我在家以固定宽带方式上网。可忽然,无法登录网页。后得知,断网的不仅我一人,当晚江苏电信全省大面积断网。据媒体报道,7月29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已经就断网事件报警,请公安部门介入调查。(7月30日《新快报》)
不出意外的是,这又是一次黑客事件。此前,5月19日,由黑客私斗导致了江苏、安徽、广西、海南、甘肃、浙江六省区大面积断网。7月6日,这起受到全国网民关注的“5·19”网络瘫痪案,其4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批准逮捕。仅仅相隔两个多月,就发生两起大面积的断网事件,个人电脑频频中毒、“无法登录网页”的情况层出不穷,当前网络安全实在令人担忧。
据称,目前断网频发的主因在于互联网的基础通信协议TCP/IP存在先天缺陷,加上Windows操作系统漏洞很多,造成黑客能够频频得手。先天不足完全可以后天来补,当前,网络立法严重滞后,无疑是黑客肆虐网络的重要原因。
我们对于黑客的最初印象,应该来自于CIH病毒。1998年,CIH恶性病毒袭击全世界,一时间无数电脑瘫痪,引得人心惶惶。然而显得搞笑的是,病毒制作者陈盈豪竟然成了红人,多家网络公司竞相高薪招聘。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不正常的网络观,不少电脑高手甚至以陈为榜样,以黑人为荣,纷纷在网上飙车,以此来赢得社会关注。
更过分的是,有些黑客制造病毒,窃人账户,纯粹以谋利为目的。网上甚至有传言,有些反病毒厂商一边在反毒,一边在制毒,以此来更好地推销反毒软件。对于网民来说,平白遭受断网,电脑频频中毒,个人资料失窃,这种网络中的损失和现实中的损失是一样的,公民的网络安全同样需要法律来维护。鉴于此情况,当前必须推动网络立法工作。
当前,过低的违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网络的不安全性。年初,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省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建议,要做好网络立法的全面规划,通过出台和修订相关法律等方法以净化网络环境。有声音说境外电脑翻墙回国,对网络应持宽容、保护立场,网络立法不宜操之过急。这里,显然失去了基本的公正立场。对网络的宽容,怎么能建立在牺牲网民利益的基础上?网络毕竟已然融入我们的生活,任由网络犯罪的发生而不加以节制,这不是法治社会的本质。
呼吁加快网络立法,目的不是打压,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诚然,网络有着自身特性,很难制定一部包罗网络万象的法律。然而,给黑客行为适当约束,给制造病毒者相应的法律惩戒,这完全可以也能够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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