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nexus7翻墙
2010-12-08 16:21:43
谷歌华东区7家代理商在与谷歌经过两个多月周而复始的谈判、静坐、冲突、谈判之后,近日终于就补偿250万美元达成一致。但是,谷歌要求在正式协议前先签署一份备忘录,并在备忘录中要求“代理商不能对任何个人、组织和媒体作出任何关于谷歌的评论,以及不能进入任何谷歌活动的场所和赞助之地”。由于代理商认为这份备忘录“含有歧视、敌意”,双方谈判再次陷入僵局。
据悉,谷歌拟定的备忘录里,还有一些规避其责任的条款。比如,“谷歌的任何宽恕金额款项不会被定性为对各家公司的赔偿金额或任何与谷歌对立的解决方案”;“谷歌支付给各家公司的任何款项将不会被定性为对代理商的赔偿金,或者是任何公司对于违反谷歌赔款的解决方案”;“各家代理商必须承担任何广告客户要求退款的全责”; “各家公司要对在2010年9月至12月间,在谷歌上海总部办公室的抗议事件,有预谋策划、组织,提供资金;以及怂恿闹事者破坏谷歌财产,妨害谷歌员工日常事务的行为进行道歉”;“若任何公司违反其承诺谷歌nexus7翻墙,谷歌将有权停止支付所有代理商款项”……
代理商代表指出,以上条款让备忘录在执行上成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我们无法进入谷歌的相关场所,那我们怎么要到250万美元的补偿?这些条款执行起来都不现实。”他认为,在第三方出面协调的背景下,谷歌口头答应了补偿额度,但是却没有执行的诚意。“他们故意在备忘录中设置这些条款,他们也知道我们不可能签,但这样他们就对外对上宣称是我们没有诚意,把谈判破裂的责任归咎于我们。”
代理商认为,“代理门”事件起因,是谷歌中国商务团队特别是RSO团队以权谋私、欺上瞒下,而目前广告主利益、代理商利益甚至谷歌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主要责任,在于谷歌中国商务团队特别是RSO团队。要解决这个事件,谷歌必须尽快调查真相、成立独立于RSO之外的谈判团队,本着解决问题的角度尽快与代理商开展谈判。但谷歌方面依然拒绝对此事件发表公开评述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