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后谷歌搜索不到
原兰炼一中高二学生晓军(化名)因夜晚翻墙离校上网,被学校发现后将其劝退。晓军的父母对此颇有微词,他们认为:学校无权轻易劝退学生,损害孩子受教育的合法权益。
据晓军的母亲曾女士介绍说,晓军是以借读生的身份在兰炼一中就读。今年4月21日晚,晓军和其他三名住校生翻越学校围墙到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被学校发现后,晓军等人被先后劝离学校。随后,曾女士接到学校的电话通知,说晓军因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翻墙后谷歌搜索不到,已被学校取消借读资格。她找到学校协商也没有任何结果。
曾女士说,自从孩子得知被学校劝退后,在家一向活泼的他变得沉默寡言,有什么问题也不愿与父母沟通。从整个事件前后来看,她的孩子肯定有不对的地方,但学校取消孩子学籍的做法却让她怎么也想不通。
昨日,记者来到西固区兰炼一中了解情况,校长杨永告诉记者,今年4月21日晚,晓军与其他3名同年级学生(其中两名是借读生、一名是在册生)一起翻墙上网,且整夜不归,这种违规现象在该校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遇到的,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学校决定取消晓军四人的就学资格,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学校之所以这样处理,是为给其他迷恋网吧的学生敲警钟,以儆效尤。校方认为,晓军的学籍不在兰炼一中,只是在该校借读,谈不上被开除学籍。并且高中不在九年义务阶段之内,学校可以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随后,记者来到兰州市教育局,询问我市中学生违纪处理的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有关该校处理几名学生的事情,他们已经知晓,并表示不便透露相关信息。之后,记者上网找到了兰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兰州市中小学生处分暂行办法规定》(兰教发[2004]21号文件),其中有规定称,学校对于学生的处分要遵循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和重在教育的原则,不得对受处分学生随意停课,也不得将其赶出教室和学校,或逼迫其外出借读、转学或退学。 (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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