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翻墙可以干嘛
案情:2018年9月开始,被告人黄某从他人(另案处理)处购得可以“翻墙”浏览不法的境外网站的VPN账号。在使用过程中,黄某发现购得VPN账号可以供多人同时使用。为牟取非法利益,他通过其微信号在微信群、朋友圈中发布季度套餐45元、半年套餐75元、包年套餐135元VPN账号售卖信息,向他人兜售APP程序及VPN账号,供他人“翻墙”浏览不法的境外网站。经统计,黄某通过微信贩卖VPN账号、程序共计165次,非法获利9840元。经鉴定,黄某提供的APP程序及VPN账号能够访问“Google”“Facebook”“YouTube”等网站。2020年1月17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审理:本案经沙县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165人次谷歌翻墙可以干嘛,非法获利984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应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评析:所谓的“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网民所称的“翻墙”,一般是指绕开法律管制,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网页内容。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可能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等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样的行为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