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翻墙手机
今年5月21日,在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见到了一大盒子期刊社和多省市新闻出版部门的假公章,大约有100个。这些假公章都是从刊文公司缴获的,用来给《录用通知书》盖章。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雷宇/摄
已经注销的期刊被不法分子冒用,用来征稿;作者不仅能收到纸质版期刊,还能在某知名期刊网站查到自己的文章。这种操作如何完成?
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期刊案。该案共有14名被告人,因案情复杂,法院决定分案审理。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通过案件侦办单位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获得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本次有6名被告人出庭受审,经审理,6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5万元到97万元的罚金,截至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发稿,6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作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此案跨河南、云南、河北、安徽、北京5省(市),涉及论文编、印、发、挂网全流程环节。
判决书显示,6名被告人没有期刊出版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从事征稿、组稿、印刷等工作,严重扰乱出版秩序。短短一两年内,数以万计的作者在被告人伪造的30余种、3000余本假冒期刊上发表了3万多篇文章,涉案金额高达1.5亿元。
在某搜索平台上,一名中介告诉她有两种服务方式:自己有论文,可以负责代发;如果没有,可安排“写手”代写。两种方式都保证刊发,不仅赠送纸质版期刊,还能在期刊网上查到自己的论文。
不久,李营收到了某健康医学类期刊社的《录用通知书》,上面注明她的论文将在2023年1月刊发。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查询得知,这份期刊由西部地区书报刊发展中心主办,用少数民族语言出版。而李营收到的期刊却是中文的。
这要从一条线日,荆门市掇刀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区公安分局移交了一条线索转办函,大致内容是:湖北海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皓公司”)冒用某科普期刊社名义,收集、出版论文,疑似涉嫌非法出版、非法经营、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公安机关核查。
办案人员在海皓公司员工电脑上看到了很多征稿微信群和QQ群,不时有人在群里发布征稿信息。“国内普刊和核心期刊,我们都可以快速安排发表,不同期刊不同价格”“我们的优势是可以根据论文选题方向快速找到对口的期刊,同时通过期刊社的绿色渠道,快速预审和发表”。
海皓公司于2020年7月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杰。面对核查,他说,自己是底层接单人员,负责将征集来的稿件传给上游公司刊发,收取版面费,不参与编辑出版工作。判决书显示,李杰收取论文作者支付的版面费约16.1万元。
征稿中,海皓公司主要通过旗下“杂志信息网”()、“海皓文化出版社”()两个网站发布信息。因为做了营销推广,所以客户在搜索平台搜索“论文发表”“论文代发”等关键词时,这两家网站会在首页显示。用户进入后,客服会详细介绍期刊类别、收稿种类和发表时间、收费标准等。截至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发稿,这两家网站依然可以正常登录。
客户选好期刊后,需把论文传给客服,并支付定金,文章发出来后,再交尾款。如果客户没有论文,公司会联系“写手”代写。另外,公司还提供电子版《录用通知书》、纸质期刊、文章挂网的链接。
李杰说,公司客服向作者推荐的期刊是通过各类QQ群和微信群了解到的,很多期刊社的人在群里,至于对方是期刊社的编辑还是中介,李杰“就分不清了”。
李杰向办案人员讲述了公司遇到的一件事情,他们有一批论文发给了河南周口的高亚、陈俊,这两位自称是“期刊社编辑人员”,可以将论文发表在两本科技期刊上,公司交了版面费,论文迟迟没有发,对方也联系不上了。
随着调查深入,办案人员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查询得知,李杰提供的其中一本科技期刊已于2013年4月注销,没有查到另一本科技期刊。
2023年5月18日,警方对高亚、陈俊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出版物一事立案侦查。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荆门市委宣传部、“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也参与其中。
高亚说,之前自己跟陈俊在同一个求职QQ群里,群里有人声称可以帮助发表论文。“我俩接触这个事情之后就想做这个事,最开始以兼职的形式做。2021年7月,我们手中掌握了一些资源,就开了工作室。”
工作室除了高亚、陈俊,还有他们雇佣的几名业务员。这些人对外自称“期刊社编辑人员”负责征稿收取版面费。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20翻墙手机,2021年11月到2023年4月短短1年多的时间里,高亚、陈俊收取的版面费高达1716万元。
办案人员在这个工作室查获了10余种期刊,这些期刊刊发的论文每篇收费230元-260元不等,荆门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版权)科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为虚假期刊。
令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高亚、陈俊等人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显示,这只是整个犯罪链条的一个环节。这批假期刊来自云南刊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刊文公司”)。
2020年7月,詹剑注册成立刊文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随后,他从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上获取了30余种已注销或非汉语版,以及不常见期刊的刊号、主办单位等信息,开始制作假冒期刊。
征稿时,刊文公司内的3个采编组员工对外以“期刊编辑部”的名义,主动联系有论文发表需求的人或征稿代理人,推荐自家制作的假冒期刊,收取版面费。
起诉书显示,2022年4月到2023年5月,詹剑等人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收取的版面费达2456.6万元。
这些公章都是假的。今年5月21日,在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见到了一大盒子期刊社和多省市新闻出版部门的假公章,大约有100个,这些假公章都是从刊文公司缴获的,用于给《录用通知书》盖章。
当一期论文数量征满后,詹剑将论文打包发给排版员白强,并提供期刊刊号、刊名、主办单位等信息,由白强对文章进行排版,制作成一本电子版期刊。
判决书显示,白强收取詹剑支付的排版费约41.9万元,张凯收取詹剑支付的印刷费约120万元,胡凯收取张凯支付的印刷费74万元。
在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还看到了约有3000本、摞了一人高的期刊。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随机抽取了一本。虽然纸张和印刷与正规期刊相差无几,但并没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中规定,期刊须在封底或版权页上刊载以下内容: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
除了这些优势,刊文公司还有一个“品牌背书”某知名期刊网可以收录这些文章。这是很多作者关心的,因为评职称或岗位晋升,需要这个链接。
登录这家期刊网,其自我介绍是:中国领先的人文大众期刊数字发行平台,全文在线的综合性人文大众类期刊数量达4200多种,内容涵盖时政、党建、管理、财经、文学等全领域。
湖北某高校学报一名在职编辑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这家期刊网在业内影响力很大,被誉为“中国四大知名期刊网”之一,与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属于同一梯队。
假冒期刊巨大的发稿量潜藏着巨大的利益,让这家知名期刊网内部员工潘胜非常看好这门“挂网生意”。
潘胜说,自己经常接到自称是某期刊社的编辑人员电话,其中就包括“詹编辑”(詹剑)。简单沟通几句,他就能判断出对方是不是正规期刊编辑。“比如,对方要与我们合作收录期刊,对文章收录到哪个板块、收录多长时间等要求不高时,我就明白了,对方要合作的期刊可能是非法的。”
为了规避风险,潘胜和另一名同事汤华想了个办法:在网站上开设一个“新媒体专区”,收录这些文章。这个板块不显示期刊名称、期刊号等信息。如果执法机关检查,可以说这是以个人名义上传的文章,不属于期刊。
潘胜说,现实中,很多人评职称,就在互联网上搜索已发表的论文,如果作者写的论文很好,可以在正规、知名的期刊发表,最后也能被期刊网收录。但有些论文水平很差,只能发表到不知名或是非法的期刊上,如果按照收录正规期刊的方式收录,肯定要出问题,被冒名的期刊社就会举报、投诉。所以,只能把文章收录到“新媒体专区”,也能在互联网上搜索到并显示出来,很多人认为这也算是收录。
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熊达旭表示,这种收录方式是利用了这家知名期刊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法律上“打了个擦边球”。
“我们回复说,这是合作方的问题,是对方提供了虚假手续,稿件也是对方收的,与我们无关。”潘胜说,自己一直在想办法规避风险,尽量在明面上“合法化”。
如此“巧妙的设计”显然是为了牟取数额巨大的不正当利益,潘胜与假期刊制作公司合作,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数据加工费”。判决书显示,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潘胜共收取詹剑支付的“数据加工费”约193.1万元。据办案人员介绍,潘胜和詹剑为了稳妥起见,用包括他人银行卡在内的多张银行卡进行交易。每次挂网单价不同,目前无法统计共有多少篇文章发在了这家期刊网上。
这笔193.1万元的“数据加工费”只是荆门警方办理的这起案件涉及的部分数额,熊达旭说,是否还有其他地方的人也交了“数据加工费”,尚需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文中李营、李杰、高亚、陈俊、詹剑、白强、张凯、胡凯、潘胜、汤华均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雷 记者 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