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热点和人一起翻墙
2018年9月开始,被告人黄某从他人(另案处理)处购得可以“翻墙”浏览不得合法访问的境外网站的VPN账号。在使用过程中,被告人黄某发现购得的VPN账号可以供多人同时在线使用,顿时心生一计——何不一号多卖挣大钱?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黄某通过其微信号在微信群、朋友圈中发布季度套餐45元、半年套餐75元、包年套餐135元VPN账号售卖信息,向他人非法提供app程序及VPN账号,供他人“翻墙”浏览不法境外网站。
经统计,被告人黄某通过微信贩卖VPN账号、程序共计165次,非法获利9840元。经鉴定,被告人黄某提供的app程序及VPN账号能够“翻墙”访问“Google”、“Facebook”、“YouTube”等网站。2020年1月17日,被告人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经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165人次,非法获利9840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应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案发后,被告人黄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沙县法院决定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手机热点和人一起翻墙、工具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