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会不会被动翻墙
操作了几下手机后小玉发现,手机没信号了。“网吧里信号这么差?”小玉重启了手机,但还是没信号。
在向营业厅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并出示身份证后,工作人员开始帮他办理。然而,没多久,工作人员就停下了手上的工作,并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
听到这,小玉愣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和诈骗联系到一起。想到自己昨晚在网吧睡了一觉,他怀疑自己的手机卡就是在这期间被盗走的,于是他赶忙回到网吧。
在向网吧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他查看了自己睡着期间的视频录像,发现在凌晨5时许,一个男子来到他身边,拿起他的手机,十几秒后便放下离开。
接警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长江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过走访调查,民警认为嫌疑人目标明确,就是冲着手机卡来的。
“从小玉的手机号拨打诈骗电话而被停用来看,嫌疑人盗取手机卡的目的要么是自己用来架设简易GOIP设备赚取佣金,要么就是出售给诈骗团伙牟利。”长江路派出所副所长冯超说。
确定嫌疑人身份后,民警立即展开抓捕,当天下午就将伊某抓获。到案后,伊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6月30日出去玩的时候,凯某说要借我的手机卡用一下,我也没多想就给他了。几个小时后他把手机卡还给我,我发现手机卡用不了了。”伊某说。
在凯某的介绍下,伊某又先后认识了艾某和萨某。伊某没想到,就是这些“朋友”,让他成为了违法行为人。
“当时我也犹豫,毕竟是偷东西,但他们和我说,手机卡不值几个钱,偷得再多也不会被抓,我也就信了。”伊某说。
7月2日,伊某和萨某搭乘了一辆非法营运的车辆。途中,伊某以手机停机需要打电话为由拿到了驾驶员的手机,并将手机卡盗走。
根据伊某的供述,民警先后将萨某和凯某抓获。同时,沙依巴克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也参与到案件的侦办工作中。
根据伊某等人的供述,艾某这个未成年人是此团伙的头目,今年曾因为架设GOIP设备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未实际执行)。
因为有过被抓获的经历,艾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经过调查,民警获得线索,艾某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一家酒店内居住。7月15日,反诈中队民警将艾某抓获。
艾某交代,自己因手头缺钱,就萌发了挣外快的想法。经过一番寻找手机会不会被动翻墙,他结识了一个网名叫“西瓜”的网友。
“西瓜”告诉他,有一个“发家致富”的方法,只要用一根数据线把两个有国内SIM卡的手机连接起来,然后在手机上操作一番就不用管了。
于是,艾某走上了这条歪路。没有SIM卡,艾某就去偷。被公安机关处理后,他也没有收手,而是找到凯某,提出要一起架GOIP设备赚钱。
听说报酬丰厚,凯某毫不犹豫地选择加入,并将一部手机提供给艾某。同时,他又找到伊某和萨某,并明确了分工:伊某和萨某负责偷盗手机卡、凯某和艾某负责架设GOIP设备。
10天时间里,伊某和萨某共盗取手机SIM卡7张,艾某和凯某则用这些手机卡共架设6次简易GOIP设备,用来帮诈骗团伙实施诈骗。其间,艾某共从“西瓜”处得到4000余元的报酬,除分给凯某1200余元外,其余全被挥霍一空,而一直实施盗窃的伊某没有得到过一分钱。和他一起的萨某,也只得到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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