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好用的翻墙App
美其名曰出于安全考虑,设置多重验证“拦截”用户下载政务类APP,或者让移动用户重复下载同款游戏APP,实则诱导用户进入自家APP应用商店下载,进而达到引流及获取数据的目的,在今年“3.15”期间,国内一众手机厂商长期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然引起业界关注。
“要不是偶然从浏览器下载了一次游戏,我居然不知道现在的安卓手机居然有这样的操作。前段时间我突然心血来潮想要玩游戏手机好用的翻墙App,于是打开浏览器就开始搜索下载游戏,结果在下载完成之后准备安装时突然发现不对劲:我从官网下载的应用,在安装的时候就会在提醒黑马这个应用未经过人工亲测,然后我在手机端下载虽然不提示风险,但是建议用户通过应用商店安装人工亲测版的软件。同款游戏为什么还要再去应用商店下载一遍呢?”3月16日B站一位UP主“黑马”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事实上,游戏软件下载被设置“关卡”或重复下载对于绝大多数用户而言,并不奇怪;不过对于一些安全性非常高的政务类APP下载,手机厂商也设置多重安全验证,如某款手机就屏蔽了诸如公安部发布的“云剑卫士”、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中国”、司法部发布的“智慧普法”等APP。
“近年来互联网领域对流量的竞争愈发激烈,安卓系统具有开源性,作为流量入口的手机应用商店成为互联网商的必争之地,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且突出。应用商店的竞争行为具有利用更高权限实施、以保护用户利益为目的,且涉及新商业模式的保护问题,因此具有复杂性。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权益保护’的裁判模式存在不足,有关应用商店的竞争纠纷应考虑经营者利益、竞争者主观过错、消费者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做出综合性评价,以达到市场竞争的正确引导效果。”3月17日,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阮开欣分析指出。
对于上述现象,有资深软件开发师张茹告诉本报记者,这背后其实是手机应用商店竖起的“高墙”,虽然大众熟知的应用商店并不多,但事实上全国可以作为渠道的平台有100多个,他们彼此之间常常并不互通。
“不同的厂商之间差别太大了,有的是API权限不一样,还有一些定制化的功能,还有厂商自己设置的安全标准,我们都要做差别化的开发。目前这一领域并没有类似‘国标式’的统一标准,这就导致不同平台的规则以及松紧程度都不一样。”张茹直言。
而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执行主任袁帅则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手机厂商和应用商店应该更加注重平衡用户自由选择和信息安全的关系。他们可以通过提供更加透明和详细的风险提示,让用户自己做出判断,而不是直接限制用户的下载来源。
那在市场看来,为什么手机厂商要以各种手段拦截其他渠道下载的应用,而后引流到手机厂商自带的应用商店的情况?
《华夏时报》记者也通过不同品牌手机测试发现,如果不在第三方应用商店下载,而是通过浏览器、其他应用(如抖音、快手、西瓜视频)下载,如果用某国产品牌手机在抖音上下载Keep,安装过程中首先会弹出“是否允许抖音安装应用”的提醒,允许之后,又弹出一个页面,出现三个选项,“继续安装”“**应用商店安装”“取消安装”。在点击“**应用商店安装”后,跳转到该款手机应用商店Keep的下载页面,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即可自动下载安装。在安装完成之后,又返回到之前渠道下载Keep的抖音,发现原本Keep下载页面中的“下载”按钮变成“立即打开”按钮,这意味着在抖音下载的Keep和在小米应用商店下载的Keep并没有任何差别。
张茹指出,通过第三方应用下载应用,手机厂商会有多项干扰拦截(第三方应用商店、抖音、B站、西瓜),拦截干扰包括不限于安全(提示风险误导用户)、恶意导流(引流到自带的应用商店),增加安装难度(需要验证账号、输入密码)。
“事实上,很多使用安卓系统的手机厂商都干过这种软件截流的事。可以说,手机厂商拦截第三方应用和第三方应用商店这种事情是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也就只有一个词:利益。有数据显示,国产智能手机预装APP的收益毛利可达20%—30%,更别提现在的一些手机厂商还针对一些应用做出了限制,使得用户充值必须通过手机厂商的渠道充值,而通过渠道充值动辄就是50%起步的分成;对于开发者来说,手机厂商强行拦截下载就会造成流量的缺失,从而诱使用户通过应用商店的渠道下载使用。这个过程中,用户产生的收益开发者也不得不拿出一部分给手机厂商。” 3月18日,上海一家知名游戏公司负责市场推广相关工作的杨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杨聿透露,相对而言苹果系统的抽成规则公开透明,而安卓的手机厂商抽成比例有一定议价空间。因为后者属于联合运营,渠道商会根据双方协议,给到开发商一定的资源,比如精品软件推荐、开屏广告等,但苹果的规则相对简单,App Store会根据系统的综合评估去做软件推荐,这没有什么可操作的空间,另外还会扶持一些刚上新、没有收入的小游戏。
而相对于受众较小的政务类APP下载,某手机产商直接对其官网下载进行了高强度拦截,如果需要下载则用户得进行多次确认+验证指纹,存在用户信息直接被手机产商获取的风险。
“普通手机用户对软件安全知识了解甚少,不客观、不清晰的安全提示不仅会对竞争者商誉造成损坏,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比如用户在通过第三方应用商店下载手机软件的过程中,手机弹窗提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并设置了安全安装的提示,当用户点击安全安装后,即跳转至手机应用商店静默下载相同软件,这种行为构成了欺诈性,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是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对此有法律界人士受访时分析指出。
早在2023年2月,针对这种手机产商“割据为地”获取流量利益的行为,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就明确要求,确保知情同意安装,向用户推荐下载APP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明示开发运营者、产品功能、隐私政策、权限列表等必要信息,并同步提供明显的取消选项,经用户确认同意后方可下载安装,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不得通过“偷梁换柱”“强制捆绑”“静默下载”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下载安装;实现便捷卸载。除基本功能软件外,APP应当可便捷卸载,不得以空白名称、透明图标、后台隐藏等方式恶意阻挠用户卸载。
通知还明确要求,开屏和弹窗信息窗口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保证用户可以便捷关闭;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清晰明示产品功能权益及资费等内容,存在开通会员、收费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提示。未经明示,不得在提供产品服务过程中擅自添加限制性条件,并以此为由终止用户正常使用的产品功能和服务,或降低服务体验;在非服务所必需或无合理场景下,不得自启动和关联启动其它APP,或进行唤醒、调用、更新等行为;采取自动续订、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在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前5日以短信、消息推送等显著方式提醒用户,服务期间提供便捷的随时退订方式和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取消途径。
“手机厂商对于第三方应用商城以及其他一些App的拦截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他应用商城及App可以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追究手机生产商的相关责任。同时,从消费者层面上来讲,这样的行为也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学平受访时称。
在他看来,早在201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说明中,就增加了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强调“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在互联网领域从事影响用户选择,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
上海另外一位长期关注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例的知名律师徐婧媛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安卓有害软件非常多,手机应用商店可以进行一定的阻碍,但手机厂商必须以客观的标准进行安全提示,同时以客观的方式让用户自由选择何种方式下载。自动跳转、反复弹窗提示、延长允许安装步骤或者将允许安装的按钮设置得过于隐蔽、将手机系统默认设置为不允许用户从第三方应用商店下载的应用,或者针对不同的应用商店区别对待,这些都超出了合理干预限度。
“《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第9条也规定:在手机安装软件环节,终端软件或者系统发现运行障碍时可以提示用户,但是不得代替用户做出选择,用户选择忽略提示而选择进一步操作的,应当尊重用户的选择。因此这些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尤其是在用户安装过程中,自动跳转至手机应用商店或者以安全安装等方式弹出链接,引导用户至手机应用商店,这些行为应当构成流量劫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徐婧媛指出。(华夏时报记者 胡金华)